迟到1分钟算教学事故,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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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迟到1分钟算教学事故,值得商榷

5月26日,有网友爆料称,广州某职业学院在校内通报了两起教学事故,一起为一名老师上课迟到1分钟,当月扣除其5个教学工作量,当学期绩效考核总评扣10分;另一起为一名老师提前下课2分钟,按文件相关规定给予处理。迟到早退一两分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引发关注。5月27日,该校工作人员称如果被通报肯定是因为触犯了相关规定,“要是学校没有教学秩序,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两三分钟,不就乱了吗?”(据5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教师肩负教书育人重任,理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在此语境下,教师迟到早退,学校给予相应提醒、惩罚无可厚非,但惩罚方式、尺度值得商榷。比如,教师迟到早退一两分钟,是否实质影响了教学质量?迟到1分钟便扣除教师5个教学工作量,是否合理?

教师教学质量高低,关键在其是否发自内心地对教书育人高度重视,将培养人才当作教育目标,将桃李满天下作为心中的荣誉。若是部分教师仅将授课视为一种任务,即便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教学,也可能“身在曹营心在汉”,讲课内容照本宣科、枯燥无味。这样的课程,对学生来说不仅浪费时间,也缺乏意义。

从高校教师的工作特点看,尽管高校教师不坐班,但他们在日常教学外,还有不少科研任务。这也提醒高校,搞量化、标准化管理的同时,也要将管理弹性化、人性化。

近年来,包括高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在管理中纷纷采取量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这当然无可厚非,关键在于,学校毕竟不是流水线车间,教师也不是计时工,学生更不是等待被灌输知识的容器。好的管理应是切实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的同时,设置合理的容错空间,朝着育人成才的方向共同努力。

可见,还有比迟到1分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更妥当的处理方式:如果该教师经常迟到一两分钟,那么综合起来看,判定其行为是教学事故完全可以。为教学立规矩,惩罚不是目的。管理手段该有的刻度不能少,但始终得给教育温度留点余地,这才是真正对教育负责的态度。(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