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小课堂】
原标题:女子请82天病假追星被辞,这些职场诚信你注意了吗?
讲法律知识,解劳动者心忧,这里是劳动者权益小课堂第一百三十六期。最近,一则“女子以腰痛为由请病假82天跨省追星被辞退”的新闻引发热议。法院认为劳动者违反诚信原则,判决公司解雇行为合法。今天,我们来聊聊职场诚信问题。
在这起案例中,周某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期间,凭借三家三甲医院开具的11张病假单累计休假82天,但实际病情仅为轻度腰椎间盘突出。医生明确表示其身体状况无需长期卧床,并且公司发现周某多次乘坐高铁跨省参加活动,与其声称的“卧床静养”严重矛盾。最终公司以“虚假病假”为由将其辞退。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周某的行为既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违反劳动者应遵守的诚信、敬业原则,公司辞退周某符合法律规定,驳回周某向公司索赔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说明,劳动者有休病假的权利,但如果滥用病假权,则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实践中,除了“泡病假”,“劳动碰瓷”“简历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也困扰着用人单位。比如,有劳动者入职后以各种理由推脱签订劳动合同,此后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有的劳动者在求职时向单位“美化”甚至虚构工作履历,入职后,单位发现其业务能力不足才得知真相;还有一些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在离职后,入职与原单位具有竞争关系的新公司,也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需要明确的是,在劳动用工领域,诚信是劳动合同双方都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恪尽职守;用人单位也应守法依约、规范用工。构筑诚信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一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向奔赴”。
这就是本期小课堂的内容。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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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卢越
主持 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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