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最高补贴标准较之前高出30%(引题)
上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提高,外地户籍同样享受(主题)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裴龙翔)为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上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个人最高能享受到的补贴标准高达4550元,相较此前要高出30%。
根据《通知》,上海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六大类对象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分别是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残疾人及退役5年内的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等。
据了解,此次补贴打破了户籍限制,明确外省市户籍在该市就业的在职人员,参照该市户籍在职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参照该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户籍在该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参照该市户籍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从具体补贴数额来看,此次公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相较过去要提高了不少。最新实施的标准根据补贴项目类别和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不同等级,实施差异化补贴。补贴目录分为重点支持项目(A类)、急需紧缺项目(B类)、其他补贴项目(C类)。以重点支持项目(A类)补贴标准为例,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工(五级)1950元/人,中级工(四级)2600元/人,高级工(三级)3250元/人,技师(二级)39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4550元/人,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为1000元/人。劳动者获得各级证书的补贴标准都同比高出了三成。
此外,最新的技能补贴将养老护理和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囊括入内。《通知》特别规定,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女性可放宽至60岁)参加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且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实现在上海市养老、家政行业用人单位的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岗位就业(含证书核发时已在岗)且连续就业满6个月的人员,可参照上海市户籍在职人员申请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