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评丨“打卡拍照”不能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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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评丨“打卡拍照”不能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

中工网评论员 李靖

据近日澎湃新闻网报道,上海有一些市民在夜晚不顾禁令,进入一条明令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的隧道,只为追求出片“氛围感”,拍出所谓的“王家卫风”照片。而在社交平台搜索“电影感隧道拍照”“复古港风”等,均有不少“指路教程”。

机动车通行的隧道行人能不能进?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长度大于1000m、行驶机动车的隧道,严禁在同一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长度小于等于1000m的隧道当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必须设安全隔离设施。此外,如果交管部门明确悬挂了禁止行人进入的交通标志牌,那么行人也不能进入。

报道中,行人违反禁令,进入仅供机动车通行的隧道拍照“打卡”,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更是对隧道内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及安全的漠视。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上述新闻中相关人员在隧道内拍照所坐的路边道并非供行人行走的辅路,而是发生紧急情况时司乘人员的避险逃生通道。其次应该了解的是,隧道内本身能见度较差,行人在车道边甚至踏入车道内活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隧道内逃逸空间小,扩散条件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人员救援还是消防灭火,难度都非常大。这也意味着,进隧道拍照的行为其实非常危险,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从报道看,进入隧道拍照的人并非不知道隧道禁止行人进入,而是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类似的任性打卡拍照行为并非孤例,此前媒体便报道过有人在山区狭窄公路上违停离车拍照造成交通拥堵,有人在连绵起伏的国道(公路)中间拍照引发交通事故。社交平台上,一些人以“出片”“好玩”“必看”等为诱导,吸引诸多人效仿,隐患重重。

对于擅闯隧道拍照的行为,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强隧道交通安全监控和日常巡查,对那些为流量任性停车摆拍、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秉持零容忍态度,及时处理处罚,切实维护和保障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与此同时,网络社交平台要切实担负起内容审核责任,不能仅在相关内容上标个“安全第一,请勿在危险地点拍照”就敷衍过去。应该意识到,以违法为前提带来的流量和人气,本质上是一种“毒流量”,这种“毒流量”对平台自身来说也是一种形象毁损。

毫无疑问,生活中的风景很多,但不是所有风景都能被“到此一游”式拍照打卡记录下来,任何时候,欣赏风景的重要前提之一都是不扰乱公共秩序、不妨碍他人;任何时候,个人的诉求都不应凌驾于法律和规定之上。无论是公共安全,还是城市秩序,都需要人们的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