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发布6大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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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厦门法院发布6大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东南网5月29日讯(东南网记者 柳绿 通讯员 厦法宣)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近日,厦门市两级法院联合市人社局发布6起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旨在规范平台用工行为,优化劳动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数字经济催生了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但劳动关系模糊、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也随之凸显。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厦门法院与人社局等部门协同推进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既保障劳动者权益,又兼顾企业可持续发展。

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涉及快递配送、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多个新就业形态领域,涵盖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赔偿、欠薪纠纷等热点问题,为劳动者维权和企业合规用工提供了明确指引。

典型案例聚焦

案例一:快递员配送致损,用工主体担责

快递员陈某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法院认定其用工主体深圳某配送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而非由个人担责。

案例二:“借壳用工”无效,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

某速运公司试图通过第三方代理公司规避用工责任,法院依据实际管理关系,认定其与骑手李某存在劳动关系,须承担相应义务。

案例三:网络主播欠薪纠纷,非劳动关系也可维权

主播陈某与某文化传媒公司虽未建立劳动关系,但法院仍支持其追讨欠薪,强调平台合作企业不得以“非劳动关系”逃避支付义务。

案例四:平台支配性管理=劳动关系

某网络科技公司通过平台对骑手张某实施严格管理,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企业须依法缴纳社保并支付工资。

案例五:高效调解促“双赢”

某外包公司与骑手杨某等劳动争议系列案,法院通过调解促成和解,既保障劳动者权益,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案例六:仲裁调解助工伤维权

外卖骑手黄某遭遇工伤,法院协调促成企业快速赔偿,确保劳动者及时获得救济。

法官提示:

厦门中院劳动争议庭负责人表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虽工作方式灵活,但合法权益不容忽视。平台企业应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假外包、真用工”等规避责任行为。劳动者在遭遇欠薪、工伤等问题时,应积极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不仅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参考,也为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划清了法律边界。未来,厦门法院将继续完善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推动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关系更加规范、公平、可持续。